
关于调整融通中国概念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估值汇
率的公告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旗下的融通中
国概念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
(以下简称“本基金”),成立于 2017 年 11 月 27
日,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管理人于 2025 年 5 月 29 日发布《关于修订融通中国概念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QDII)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修订后的基金合同已于 2025 年 5 月
基金合同》的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会计师事务所协商一致,自 2025 年 6 月 3 日
起,本公司对本基金估值计算中涉及的主要货币对人民币汇率的基准进行调整,采用
“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北京时间 16:00 主要货币兑人民币参考汇率”进行估值。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
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
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
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特此公告。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